信息编号: | 132714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齐河县交通信号灯、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工程简介: |
齐河县交通信号灯、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县大队
联系人:尹科长 1506929820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路静
联系方式:18906358623(0635-2185876)zxlujing@163.com
三、项目名称:信号灯、护栏项目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0677-ZCT121017-993/L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包一信号灯制作及安装:二个路口的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及人行横道灯的设计制作安装,以及6个黄闪灯的设计制作安装。需臂长10米的L型太阳能灯杆9根(横杆、竖杆均为圆柱形),黄闪灯6个,人行横道灯18个;包二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制作安装: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数量2300米,要求高度1.5米,白色或灰色。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报包一包二的供应商须共同具备: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类似项目业绩;
④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⑤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包一信号灯制作及安装供应商还需具备:
①具有交通信号灯生产(销售)许可及安装施工能力;
②具有交通信号灯具有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③若代理商参加,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交通信号灯生产许可等相关证件;
(3)包二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制作安装供应商还需具备:
①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
②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承担过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采购合同原件);
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发生;
④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⑤ 供应商必须是ISO9000质量认证合格供应商。
六、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谈判文件售价:
时间: 2012年11月2日(含)前的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地点1: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街楼标书发售处
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7日9时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时间:2012年11月7日9时 (北京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齐河县政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监督机构:齐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报名期限: | 2012/10/19至 201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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