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夏大剧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批文编号为宁发改〔2009〕178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使用单位为自治区文化厅,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单位,即宁夏博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宁夏大剧院外立面艺术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剧院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博物馆东侧,银川市文化艺术中心南侧,规划建筑面积48610㎡,主体地上6层(穹顶最高点高度56.6米),地下一层(局部三层)。
本次招标内容为宁夏大剧院外立面艺术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产品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2、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在近两年内(10-11年)应具有三个以上类似供货安装业绩,并配备与合同相应的维修、保养和长期服务体系(二年以上)。
5、具有履约的财务及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7、投标单位应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4、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 31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的副本及资格要求中证明资料扫描件。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 11月 5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12年 11 月 21 日上午9:30时前,地点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西北角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大厦5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 11 月 21 日上午9:30整,地点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西北角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大厦4-5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联系人:张正彪
电话:0951-5692101
电子邮件:zzb10632391@163.com
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8号
邮编:750004
传真:0951-5692101
招标人:宁夏博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梅珍
电 话:0951-5692121
电子邮件:bozheng2009@126.com
邮 编:750001
传 真0951-5692121
代理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瑾 李磊
电话:0951-6082925-808/810
电子邮件:76665132@163.COM
地址:银川市文化西街25号
邮编:750001
传真:0951-6083902传真:0951-6083902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