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4271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将乐县上河洲公园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广厦施招(2012)将第50号
开标时间:2012-11-1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将乐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广厦施招(2012)将第50号 一、我方: 将乐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 将乐县上河洲公园雕塑工程 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将发改投〔2012〕15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政府投资,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选定雕塑工程制作安装单位。 二、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将乐县城关上河洲公园 (2)工程内容规模:“镛”字主题不锈钢雕塑、“将乐美”五线谱不锈钢雕塑。 (3)质量要求:合格 (4)预算造价:约400 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为 一 个标段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雕塑设计制作能力且社会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及以上。 2、制作及安装雕塑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200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在福建省范围内承担过的单体金属雕塑总价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 4、有独立的制作加工场所。 六、报名和购买资格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11 月2日至 2012 年 11 月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原件)及制作加工场所房产证件或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或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幢二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招标文件费用900元/份。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三华商厦四层 地址: 福建省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幢二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 0598-2260067 电话: 0598-2266288 |
报名期限: | 2012/11/2至 201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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