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55239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长丰县能源办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
工程简介: |
序号
产品 名称
功能、规格、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承诺 1 太阳能路灯 1、灯杆及太阳能板支架: 高度6米,灯杆材质为Q235钢材,上口径为70 mm,下口径为140 mm,壁厚≧3mm。光源距地面高度为:6米,支臂长1.5米。杆整体及支架整体采用热镀锌喷塑,塑层厚度≥75um,支架装于灯杆上。平均寿命20年以上。
2、太阳能板:
80W单晶硅或是多晶硅一块,转换效率≧16%,太阳能板设计寿命在25年以上。
3、蓄电池:
12V容量80AH,太阳能专业铅酸免维护电池或是胶体电池1块,有地埋箱可将蓄电池深埋地下。平均寿命铅酸电池5年以上、胶体电池8年以上。参考品牌为天能、汇众、圣能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
4、太阳能路灯头:
30W LED单灯头,单颗LED为1W,共30颗LED,光通量3100lm,色温:3200-3500K,光源平均寿命大于50000小时,光衰小于3%,性能稳定。灯头为型材铝,内置高纯度反光杯,透光部位为安全钢化玻璃。灯具保护等级是IP65;光源参考品牌为CREE、普瑞、晶圆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
5、智能控制器:
采用微处理器光控、时控于一体,有过充过放保护和防反接功能,防护等级IP65。参考品牌:阳光电源、长远绿能、远方动力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
6、路灯地脚(基础)规格:60cm*60cm*90cm。
7、以上配置保持每天照明5小时,连续阴雨天保持正常照明3-5天。
8、质保期: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60 盏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备注:本公告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须提交诚信保证金 3000 元整,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因没有提供公司账户而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本中心概不负责。提交时间:须于2012年11月13日15:00前,在报价截止前须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银行汇票须提交原件),提交方式为传真或现场送达,逾期未交的报价无效。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再交纳即可参与报价。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02002119000020550
开 户 行:工行长丰县支行
2、诚信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会员单位诚信保证金退还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结后出具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税金、运费、安装及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庄墓镇、朱巷镇、水湖镇。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网上报价的供应商须是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单位,且上传的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会员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张工,0551-2720129。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未按时提交的按废标处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报价接近预算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备案。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6、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期限壹年(不计息)。
六、验收
1、产品进场安装前,采购人按照2%的数量随机抽取太阳能路灯,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送检,进行相关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才予以批量安装。送检样品及检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七、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1月13日08:00-15:00;
传真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1月13日14:00-15:00;
密封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1月13日14:30-15:00。
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传真号码:0551-6662077
密封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660198
邮 编:231100 |
报名期限: | 2012/11/8至 201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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