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
福建医科大学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
(若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量或谈判过程中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的要求,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本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可选择与合格的投标人直接进行谈判,以确保服务的及时采购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4、货物名称及预算: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
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
包1 |
夜景照明材料采购与安装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1号 |
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元整(¥492000) |
5、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境内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明确以联合体中确定的一方参与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如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2年11月7日2012年11月7日起至
2012年11月14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含工程预算书、灯具技术规范书)售价为
1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另加
50元人民币。
10、 谈判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11、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 邮编:350004
电话:0591—83569185 83569369 83569183
传真:0591—83569369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林女士 0591-83569185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的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