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35524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天长市两河景观建设二期IV标段(含内环北路)工程照明灯具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TCZBCG-201200154--2 我中心受采购人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现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以下货物,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报价。采购单位将委托温岭市市政环境工程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合同。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量现场签证为准。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按照业主提供样品的颜色、材质要求标准供货,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二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 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进行供货。 5、售后服务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应委派一名专业人员在现场给予指导及技术配合。在保修期内,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资格审验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产品CCC认证证书(资格审验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产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次招标采购报价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不变进行填报各项单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作为评标依据。结算时,以所报的材料单价×相应的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综合单价为每种货物的交货地的验收基准单价,也是履行合同的基准价格。综合单价均含货物的出厂价、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3%的采保费、相关服务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5.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6.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7.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为: 45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该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9.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封口加盖骑缝章,报采购交易中心。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2012年11月13日15 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0.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为 2000元,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报价时应考虑在内,届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11.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标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2年 11 月 13 日15时 0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第二开标室(一楼开标大厅旁) 12.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叁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密封后递交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在开标现场缴纳,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天长市两河景观建设二期IV标段(含内环北路)工程照明灯具材料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 元,信用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2 年11 月 12 日17 时00分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至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宣布交纳情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无效。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 (账户一)收款单位: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帐 号:1313202009026481808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34001737108059556666 (账户三)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银行账号: 1003700453800166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两河景观建设二期IV标段(含内环北路)工程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由评标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资格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报价。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盖章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审验);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审验); 5、产品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现场审验); 6、提供产品的售后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袋中,同时将资格原件材料单独密封在文件袋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与资格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一并提交,以便校验。若未按规定要求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原件材料,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及要求 招标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明显高于最高限价,则由招标人宣告招标失败。 2、该项报价一经评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询价所确认的材料供应商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温岭市政环境工程公司签订合同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规格品种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总报价高于(含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如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招标人申请经招标局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谈判失败,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弄虚作假不能确定为供应商或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因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招标采购人的合同价差损失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中标候选人亦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同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供货及施工现场地点:天长市两河景观建设二期IV标段工程施工现场 6、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报价截止日3日前将疑问内容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550-7044978 丁万保(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叶强 0550-7315472 ,采购人将在开标截止日2日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如果投标人在质疑答复截止时前未对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开标后不得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条款提出质疑。 |
报名期限: | 2012/11/8至 201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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