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0644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重庆 |
工程名称: |
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新建综合楼外墙干挂石材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编号:037087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外墙装饰面积约18066.12㎡,花岗石14600平方米。 2.2投资总额;总投资约288万元。 2.3招标范围: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新建综合楼外墙干挂石材采购芝麻灰天然花岗石约14600平方米(其中深灰色约13900㎡,浅灰色约700㎡),石材品种厚度为25mm天然花岗石,石材规格以现场施工单位实际提供的下料尺寸为准,正面为火烧面。 2.4供货地址: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璧山县人民检察院新建综合楼施工现场。 2.5供货时间:以甲方提供的下料尺寸清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80万元; (2)本招标只接受具有生产或加工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11月29日起登录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12月19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12年12月19日11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7. 质疑时间 2012年12月7日17:00时前在网上匿名提出。 8. 答疑时间 2012年12月7日至 2012 年12月11日17:00时,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璧山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18368588 电话:023-68620491/2/3转22
2012年11月29日 |
报名期限: | 2012/11/29至 201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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