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31182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路灯灯泡采购询价函(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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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FY-H2012545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路灯园林管理所路灯灯泡采购进行二次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需是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需手持至开标现场。 2、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单》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采购为一个标包,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路灯灯泡采购最高限价为52000元人民币。 6、有效报价清单应包括:产品成本、运费、装卸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总报价必须大写并注明供货期和质量标准,所有报价必须以打印的方式。 7、开标时间: 二、报价函构成: ①、投标报价书; ②、单位负责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③、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按清单中的要求列出详细报价清单); ④、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路灯灯泡采购详见清单。 联系人:郝万龙 联系电话:13505557147。 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路灯灯泡采购清单
四、工期及采购服务费 ①、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日内供货完毕。 ②、签约投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0元的服务费(按相关文件收取)。 五、确定中标单位: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资质及材料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然后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六、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中标当场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单位出具手续后退还(无息)。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孙远虎 夏道路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九、联系电话: 0550—6367820 0550-6367803 传真:0550—636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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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2/10至 2012/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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