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3414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镇江市平昌路(横山路至华山路)等四路灯杆灯具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平昌路(横山路至华山路)等四路灯杆灯具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镇江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平昌路(横山路至华山路),12米单挑路灯,38套,灯具类型250W,钠灯;瑞湖路(南环路至瑞山路),12米单挑路灯,46套,灯具类型250W,钠灯;南纬八路(经十四路至新区边界),10米单挑路灯,29套,灯具类型140W,LED,品牌:美国Cree;经十四路(南纬六路至新区边界):7米单臂路灯29套,灯具类型110W,LED,品牌:美国Cree; 7米双臂路灯9套,灯具类型110W*2,LED,品牌:美国Cree;造价约75万元。 ⑶、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报名单位必须是生产灯具的专业厂家且注册资金需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坏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9)资审时须出具报名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 (10)投标人须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预审前到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资审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方式、地点、账户 户名: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镇江市大港支行 账号: 467661005356 电话: 0511-81989108 递交方式:汇票、支票、电汇、网银。(备注:注明工程名称) (11)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如经资审合格的单位大于等于3家时,合格者全部入围。 (1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无。 6、开标、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当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A、商务标评审 (1)招标人认为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低于招标控制价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缺乏诚意竞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并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认定:设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5家或5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上述K值为95%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B、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C、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安装指导、质量、供货期、付款方式等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合格性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D、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合格,投标报价不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E、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报价从低到高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7、请申请人于2012年12月17日下午17:30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标系统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5189121651咨询,并到镇江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江路35号(新广电大楼西侧滨江商务公馆408))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长 江路35号(新广电大楼西侧滨江 商务公 馆408) 联系人: 联系人:刘萍 电话: 电话: 0511-85029832 传真: 传真: 0511-85290969 要求发布时间为2012年 12 月11日至2012年12月17日 |
报名期限: | 2012/12/11至 2012/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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