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437430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长兴县开发区初级中学景观雕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长兴县开发区初级中学景观雕塑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人:长兴县开发区初级中学 二、采购项目内容:景观雕塑工程,采购预算:28万元,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合格竞标人的资格要求(认购谈判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雕塑制作安装能力,营业执照上生产或销售的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主要设计人员(或设计团队成员)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200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雕塑制作业绩(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8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6.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五、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2日—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 六、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前需将响应的谈判文件递交至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八、谈判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 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九、本次谈判有关信息刊登在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http://www.cxztb.gov.cn/)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hzhscpa.com/index.asp) 代理机构: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办公楼21层 联 系 人:小匡 电 话:0572-2199129 传 真:0572-2708550 账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00015981000350 |
报名期限: | 2012/12/12至 2012/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