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00804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大鹏办事处示范路灯光照明景观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大鹏办事处示范路灯光照明景观项目采购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 w.szzfcg.cn);
(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有所投灯饰的销售代理证书或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次投标开具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是灯饰制造商的除外);
(4)投标人或制造商在深圳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5)近三年内(即从2010年01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01月14日12:00时
至2013年01月22日 17:00时期间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 http://dp.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站点后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à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投标报名: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13年01月22日17:00时前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书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300元,逾期不接受报名
7.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8. 答疑事项:2013年01 月21日10: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01月22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文件投标。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1月25日 14:30:时
11. 开标时间:2013年01月25日14:30时
12.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无
13.开标地点:见本公告联系表
14.投标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现场开标。
1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17.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8.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dp.szzfcg.cn/),招标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9.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
||||||||||||||||||||||||||||||||||||||||||||||||||
报名期限: | 2013/1/14至 2013/1/2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