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0351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大连市东港商务区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标志性广场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为东港商务区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标志性广场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21239 2.项目名称:东港商务区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标志性广场石材采购 3.招标内容:标志性广场石材采购。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投石材的厂家须具有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须具有石材厂家有效经销授权。 (3)2008年1月1日至今有三个或以上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石材供货业绩(以合同为准)。 (4)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备注: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发售: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6. 报名要求: (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相关证明文件)、外地企业须提供在大连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编订成册递交,招标方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2月5日8:30-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受理区。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3年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受理区。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10. 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人: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许艺 电 话:0411-82760737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8 电 话:(0411)83608842-121、112 联 系 人:李月荣、刘永赟 邮政编码:116011 传 真:(0411)83684547、83683835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
报名期限: | 2013/1/16至 201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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