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8582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改造分项工程EMC模式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路灯及景观灯建设 改造分项工程EMC模式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办发〔2009〕45号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市政设施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M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办发〔2009〕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招标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622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宾市中心城区。 (2)工程规模:更换约25000个低效照明光源(路灯及景观灯)为LED高效照明光源。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4月。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宜宾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EMC模式管理以及相应后期服务。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二标段:南岸片区更换路灯光源4500余个、景观灯光源8000余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EMC公司)具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资格,LED生产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中:(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EMC公司)须具有1个及以上EMC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2)生产企业须具有1个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LED灯具产品的成功应用案例(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具备一定的生产、制造能力,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和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只接受由具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资格且明确照明专业类别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EMC公司)作为牵头与LED灯具生产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3月19日至2013 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市委党校内))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EMC备案证明文件; (4)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清退(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宜宾市北大街50号,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市委党校内 邮 编: 联系人:周先生、索先生、吴先生 电 话:0831-5101309 ,5101308 传 真: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604 邮 编: 联系人: 侯先生 电 话:028-85136215 传 真: |
报名期限: | 2013/3/19至 201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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