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9893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新疆 |
工程名称: |
新疆昌吉市园林局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昌吉市园林局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
询价采购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
1、参加采购会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副本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内容均需是本企业主营营业范围;投标农药供应商除需具备以上“三证”外,还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种子供应商需持种子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需交纳保证金30000元。对无故不参加采购会议的单位或提出撤回其相应文件的单位,此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于定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三方备案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付。
二、采购项目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项目:春季城市绿化、工程用材料。
(二)采购说明:CJSCG-HW2013-061
1、投标人按投标单元(品种、规格)报单价,此价格包括材料费及运输费。
2、供应商投标哪一类材料,必须将此类报价表中的所有项目逐项进行报价,不能挑选性的报价,否则全部视为无效报价。
(三)质量要求:所供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方要求,并实行质量三包。
三、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两年付清。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2014年年底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四、供货要求:
1、成交方须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方的要求进行货物配送。
2、采购方负责1天前通知成交方配货,成交方如未按采购方规定的时间送达货品的,送达时间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另选供应商,供应货品费用自成交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采购方发现质量问题向成交方发出通知,成交方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处理相关事宜。
五、验收要求:
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材料进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供货方应无条件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更换。
六、质保期
质保一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无条件更换同等品种、规格的材料。
七、采购方式、成交原则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成交原则:同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为中标价。
八、其他方面:
1、必须在招标采购前一天下午17:00之前交付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2、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向采购单位递交报价资料,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27日17:00 分截止(北京时间)。
4、凡是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2013年3月27日17:00点到采购单位集中进行答疑,然后于第二天投标。
5、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3年3月28日10点30分整(北京时间)。
6、答疑及采购地点: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乌伊东路98号四楼)
联系人: 刘吉妍
联系电话:0994-2528512、2325360
附件:1、昌吉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喷滴灌PE类)询价采购报价单;
2、昌吉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喷滴灌PE热熔类)询价采购报价单;
3、昌吉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喷滴灌PVC类)询价采购报价单;
4、昌吉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园林机械、配件及草种类)询价采购报价单;
5、昌吉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水井维修配件、铁件类)询价采购报价单;
6、昌吉市2013年春季城市绿化材料(农药、肥料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类) |
报名期限: | 2013/3/26至 201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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