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47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灯化工程项目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灯化工程项目已由城发改字【2011】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步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城步分公司受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城步县南山大道灯化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灯化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城步县儒林镇; 3、建设规模:蓝玉路至新田路3680米,工程公司至南桥广场870米,全长4550米,总投资约200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出资。 5、招标范围:蓝玉路至新田路,工程公司至南桥段在道路两侧安装单臂双光源铁杆高压钠灯。共安装路灯248盏,路灯配电箱1台(用于工程公司至南桥),铺设电缆线27752米,按施工图主要设备材料表:(电缆线材料和箱式变压器除外)。 6、本次招标中需提供灯杆技术参数和灯具及光源配件样本。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9、要求工期:70日历天 10、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企业注册的贰级及以上相应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 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必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配置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四、资格审查方法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都作为入围投标人。五、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五大员身份证原件和五大员资格证明原件(并复印件一份)及拟任项目部关键人员2010年社保缴费证明报名。(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注册建造师证和B、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注册单位均需与资格审查申请人单位一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5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城步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于购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文件资料款,每份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国民 联系电话:13786944871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步分公司 地址:城步县儒林镇八角亭转盘处 联系人:段德成 13975956649 肖 霞 15180959955 电话0739-7383849 |
报名期限: | 2011/6/9至 201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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