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8279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嘉兴市南北湖景区景观工程石作小品(包二)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北湖景区景观工程石作小品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澉招2013-18
1、招标条件:
南北湖景区景观工程经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旅投[2013]2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海盐县澉浦古镇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石作小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南北湖景区景观工程石作小品采购,根据业主需求分批供应,并依据业主的需求在花钵上栽植苗木。
第一批需采购石作小品规格、数量及要求如下:
①三连石鼓:圆形鼓三个相连,长165cm,高41cm,,火烧面花岗岩,雕刻指定图形,数量5只;
②花钵1:圆形,高50cm,顶面外直径58.4cm,内直径37cm,火烧面花岗岩,侧面雕刻指定图案,数量30个;
④石作小品的摆放:根据甲方要求,将石作小品摆到至景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批需采购石作小品规格、数量及要求如下:
①三连石鼓:圆形鼓三个相连,长165cm,高41cm,,火烧面花岗岩,雕刻指定图形,数量5只;
②花钵1:圆形,高50cm,顶面外直径58.4cm,内直径37cm,火烧面花岗岩,侧面雕刻指定图案,数量40个;
③花钵2:圆形,高50cm,顶面外直径65.9cm,内直径36.6cm,火烧面花岗岩,侧面雕刻指定图案,数量60个。
④石作小品的摆放:根据甲方要求,将石作小品摆到至景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2)项目资金:自筹;
(3)供货地点:海盐县南北湖景区;
(4)交货时间:第一批:2013年4月28日前交货完成;第二批:接到供货通知25日历天内交付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材料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至少5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或经营石头的厂家(或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报名地点: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0573-86287815)。
4.3报名时应向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提交:
(1)单位介绍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5.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5.1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盐不再出售。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玖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4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304会议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海盐县澉浦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陈佳,联系电话:0573-86583168。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澉浦古镇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沈晓春 联系电话:0573-86513768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传真)
日期:2013年4月8日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报名期限: | 2013/4/15至 2013/4/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