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9070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兴城市“兴盛之城”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292013070209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兴盛之城”雕塑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滨海路与临河大街交界处 2.2招标内容:不锈钢雕塑。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开标时间:2013年05月31日上午9:30时 2.5工期要求:2013年06月05日开工至2013年11月05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雕塑设计及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有自作雕塑),有良好的资金、信誉等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龙程花苑9#101-102)报名。 4.2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 (5)同类工程业绩。 (6)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7)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7项资料,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处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 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5月31日 09 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滨海温泉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137# 联 系 人: 李绍中 电 话:0429-5812318 代理机构: 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花苑9号楼101-102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0429-3181115 传 真: 0429--3151115 2013 年05月10日 |
报名期限: | 2013/5/10至 2013/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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