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18516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五河县太阳能路灯询价采购函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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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WH2013059 尊敬的供应商: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有关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计划采购一批太阳能路灯设备,以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第一条 采购货物需求
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到五河县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上直接下载本询价文件,采用密封递交或快递方式投标,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上午9时00分,采用快递方式投标的确保开标前寄到本中心,否则,后果责任自负。此次为采购人所在地验收价(含货物价格、安装调试费、运输费、装卸费和税金等),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及报价表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分别交纳询价文件工本费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否则,视同不响应询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确保在开标前电汇、转账到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五河县会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五河县支行 账 号:100124569090018888 注 明:转账单附言内注明“太阳能路灯采购WH2013059”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回其原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回其原账户。 未按规定交纳询价文件工本费和报价保证金的视同不响应询价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二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属于从事太阳能路灯设备生产的企业法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三条 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中格式2)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中格式4) 1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二)报价文件要求 1、对于附件(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可以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附件中“备注”栏的顺序进行装订,不得活页装订;装订应从左侧不得少于2个订书钉,不按要求或活页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予以拒绝。 2、以上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供应商对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 第四条 合同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采购人、供应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壹份(合同文本参见附件中格式8)。 第五条 供货与验收 供应商根据合同将供应的货物按时完整送达到指定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到位。采购人在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五河县政府采购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 注意事项 2、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且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其知识产权纠纷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评标方法: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按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建议授标人1个。 4、中标结果将在五河县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 )招标采购栏予以公布。 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2天前提交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联系人处; 6、联系方法:联系人:季先生 高女士 联系电话:0552-5060077(fax) 5060035 联系地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县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3300;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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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5/24至 2013/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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