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2710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昌高新区市政“航空路及天祥北大道绿色照明示范路灯灯具及灯杆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据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高新管城环字【2013】68号采购批复,受南昌高新区城市管理与环保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昌高新区“航空路及天祥北大道绿色照明示范路灯灯具及灯杆、电缆”项目(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300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招标编号:JXSTCZFCG-G2013008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计划函号 采购预算(万元) A 灯具及灯杆 1 批 洪高新管城环字【2013】68号 483.448 B 电缆 1 批 洪高新管城环字【2013】68号 56.3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灯具及灯杆 1)投标人是在江西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需包含LED照明产品制造,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制造商(厂)自行生产、制造;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含)元; 3)从事LED照明产品生产原则上不低于两年,在江西省内有100万元以上项目的成功应用案例; 4)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者; 5)LED制造商承诺提供不低于五年(含)的免费保修期; 6)2010年以来,中央财政或江西省省级财政补贴推广的LED照明产品入围者; 7)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厂)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以上1-6点是高新区申请补助(40%)的必备六条款,不符合的投标人很可能造成拿不到补贴。 B包:电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 3)电缆产品必须有CCC合格证或同等认证证书; 4)提供电缆(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厂)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购买招标文件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5月30日起至2013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4.2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地址及邮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帐 号:1502201009004710174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饶新松电 话:0791-86531525 QQ:1952937607 传 真:0791-8653887 4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5号开标室。 7.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6月18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账户。 开户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帐 号:196202160189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 |
报名期限: | 2013/5/30至 201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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