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4337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沿江公路(江成路~海门)灯杆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项目名称:沿江公路(江成路~海门)灯杆灯具采购 二、项目需求: (1)灯杆约434根; (2)道路照明灯约434套; (3)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如是灯具或灯杆生产厂家报名,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如是代理商投标报名,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其灯具及灯杆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灯杆、灯具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4、须提供所投灯具经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报告。 5、投标单位须提供自2010年以来单项销售合同数量在300套及以上的灯杆、灯具的类似供货业绩各一例,以完整的合同文本、验收合格报告、业主目前使用情况证明原件作为佐证材料。业主目前使用情况证明,必须包括项目名称、目前使用情况、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等,以方便随时核对。 6、投标单位提供灯杆、灯具样品画册或针对本次采购的设计图片(彩色)。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灯具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投标申请人通过相应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报名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4、请按资格要求中的4至6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请投标单位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投标单位承担。(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 四、入围办法 报名初审合格均可入围,初审合格单位提供样品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公告时间、地点等信息 1、公告时间:2013年6月6日至 2013年6月15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13年6月17日9时至11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7月15日9时30分,根据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开标时间可能有所调整,到时会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通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朱雨红 电话:13862746326 传真:0513-81163035 八、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报名、投标、过高过低报价、串标围标、开评标现场、质疑、按时签订合同、按要求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友情提醒: 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2、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集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报名后,投标人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
报名期限: | 2013/6/6至 201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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