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7620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象山县中心城区主轴打造工程象山港路(园中路-天安路)绿化配套灯具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中心城区主轴打造工程象山港路(园中路-天安路)绿化配套灯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3XSZFCG141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中心城区主轴打造工程象山港路(园中路-天安路)绿化配套灯具采购项目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投标企业必须是具有景观灯生产能力的灯具制造商或具有灯具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6)除灯杆外,须随带灯具实物样品(能在现场点亮),要求品目一至品目十一各带一套灯具样品,作为评标依据;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5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6日14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3年7月16日14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姝华电话:0574-65733011 邮 编:315700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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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6/25至 201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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