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42162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明光市201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太阳能杀虫灯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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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M113—2061
明光市农业开发办公室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备注:
①所投品牌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本技术参数和要求;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具有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专用产品证书和获得有关方面的专利技术者优先;
②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允许简单地复印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应答,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在评标时发现这种情况将被作废标处理。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厂家证书、合格证等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3、质保要求
外包装箱无破损、未拆封,包装箱外序列号清晰可见,装箱单和机器配置完全一致;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5、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上门服务。
6、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凭加盖单位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招标人向供货方支付价款。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销售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40日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除基础设施外包括全部产品、辅助材料、配件、运输、人工、机械、存储、运输、安装、专利技术和相关税费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该项目以分包报价,总预算总预算为20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和“于2013 年7月12日15:30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5. 投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投标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投标人需在 2013 年7月12日15:30前做出一次性书面投标;
地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祁仓路98号(祁仓路与柳弯路交叉口“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6.投标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采购交易部202室(祁仓路98号办公楼二楼)。
四、投标保证金及交易费
投标人随投标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分别为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投标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交易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分别交纳1000.00元 交易服务费。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本招标产品在经营范围内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销售商或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必须持有原生产厂家的销售、代理本产品的授权书。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同时携带原件(1—4项)至开标现场,以便校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投标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人。
2. 该项目投标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投标,但一经做出投标,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则现场改为谈判招标。
2.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地点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明光市农业开发办王广忠(18905508178)联系。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采购单一品牌产品,投标人的投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7月9日上午10时前发送至swjwgj@163.com,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3年7月9日18时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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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7/8至 2013/7/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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