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444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苏州圆融星座LED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GYY201106079
工程名称 :圆融星座LED灯具采购工程 招标人名称: 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钟园路东、旺墩路南 工程规模 :LED灯具采购 标段编号 :GYY20110607901 标段名称 :圆融星座LED灯具采购工程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000 计划发包时间 :2011-6-2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企业业绩、信誉: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品牌生产商或品牌代理商
(2)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两年企业经审计后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及长期售后服务系统;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泛光LED灯具供货业绩)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品牌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主营业务(LED灯具销售)收入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 具有完整的LED生产线不低于3条;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品牌代理商(代理商需持有品牌生产商签发的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持有授权品牌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0年度主营业务(LED灯具销售)收入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 具有完整的LED生产线不低于3条;; (3)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 (6)企业业绩、信誉:良好;近三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泛光LED灯具供货业绩,且已竣工验收完毕并运行状况良好,需要提供合同原件、验收报告。提供的合同要与投标单位相符。 (7)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8)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 招标人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原件资料:
(1)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原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3) 投标单位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原件; (4)投标产品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即08年1月至今)。投标单位最多可提交3份业绩证明参与资格预审内业绩方面的评分。 资格预审申请书按以下顺序简装成册:(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2)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企业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5)产品供货合同、业主意见等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即08年1月至今),投标单位最多可提交3份业绩证明参与资格预审内业绩方面的评分。;(6)制造商产品生产许可证;(7)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8)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中相应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请在圆融集团网页http://www.szharmony.com/tender.aspx上下载。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报名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单位报名。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三、 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等于7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大于7家的,采用评分排名法取排名靠前的7家单位参加投标,详细评分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范围内价款: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但必须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额的95%;留结算总额的5% 作为保修期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合同外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50%,合同外项目决算审计后参照合同内费用的支付比例办理结算。 五、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19楼合约部 联系人:沈蒙 电话: 66966921 六、苏州工业园区投诉受理电话:0512-66605607 |
报名期限: | 2011/6/22至 201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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