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5875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建湖县唐桥路(建宝路至湖中路)庭院灯及辅材询价采购公告(三次) |
工程简介: |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路灯管理所委托,对县唐桥路(建宝路至湖中路)庭院灯及辅材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2、项目名称:建湖县唐桥路(建宝路至湖中路)庭院灯及辅材询价采购 3、供货地点:建湖县路灯管理所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庭院灯、电缆、铜心线、接地角铁、纸刀片、纸刀、铜管、铜线鼻子、绝缘自粘带、防水胶带、法兰改造、手衣等一批)的生产、运输(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卸货)、组装、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结束并安装调试合格 6、付款方式: 货到指定地点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2014年春节前付项目合同价的60%, 2015年春节前运行正常付合同价的20%,余款在2016年春节前运行正常一次性结清。 7、最高限价:5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 2013年 7月17日15:30时前将报价文件和投标庭院灯样品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一楼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2. 报价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路灯生产企业; (2)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灯具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且须通过CQC认证、电气部分须通过3C认证(报价人在开标时须严格按照灯具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投标灯具样品一套);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专业的路灯安装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措施; (8)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报价文件组成:①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投标灯具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灯具的CQC认证证书、电气部分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⑤投标承诺书;⑥报价表;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③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④-⑦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③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报价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报价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 4.该招标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样品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人或报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314311500304,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6.招标综合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 a、招标综合服务费:为中标价的0.4%; b、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50%交纳(中标价的0.75%)。 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7. 报价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8. 报价单位须在2013年7月17日11:00时前以传真(0515-86231073)或其它有效形式与代理机构确认参与报价;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9.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办法: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满三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向招投标管理部门书面申请,采用其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达不到上述投标要求的报价文件作废标论处。 四、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建湖县路灯管理所 联 系 人:王爱华 联系电话:13605116003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商国胜 联系电话:18961909826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09919 |
报名期限: | 2013/7/11至 2013/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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