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6159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东方大道快速路高架项目LED护栏灯采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东方大道快速路高架项目LED护栏灯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方大道快速路高架项目LED护栏灯采购
二、项目需求:
(1)4W LED护栏灯1585套;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须具有5000万元(或按报名资格预审时点汇率计算的等值外币)及以上注册资金的灯具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厂家须提供所投灯具经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含光学测试报告、安全性能测试报告两部分,且需提供配光曲线图及与配光曲线图相匹配的IES文件的电子光盘。
5、提供1例2010年以来本厂生产的嵌入式(灯具嵌入钢管)护栏灯并作为功能性照明(单颗LED光源功率1W以上)单项销售合同数量在800套以上的案例,以完整的合同文本、验收合格报告、业主目前使用情况证明原件作为佐证材料。业主目前使用情况证明:必须包括项目名称、目前使用情况、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等,以方便随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灯具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请按资格要求中的3至5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且为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4、请投标单位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投标单位承担。(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
四、公告时间、地点等信息
1、公告时间:2013年7 月 12日至 2013年7 月 19 日。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13年 7月 22日9时至11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递交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51号投资服务中心603室。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于2013年 7 月 26 日(暂定,以电话通知为准)至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暂定为2013年 8 月16日9时30分,根据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开标时间可能有所调整,到时会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广芬 联系电话:51080121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 章晓晖 电话:18906296209 传真:0513-85798600
八、特别提醒:
投标人在报名、投标、过高过低报价、串标围标、开评标现场、质疑、按时签订合同、按要求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友情提醒:
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2、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集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报名后,投标人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
报名期限: | 2013/7/12至 2013/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