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76440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石材(甲供)采购项目询价函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地面铺装、干挂石材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职教园区。 2、采购规模: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石材采购规模约3150m2,招标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4、供货期要求:确定中标人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加工、供应、运输及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四、询价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石材(甲供)的采购、加工、供应、运输及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询价文件及图纸为准,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项目的权利。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石材及进行相关伴随服务,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石材生产、加工、供应的具有良好信誉的石材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投标样品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各潜在投标人须到招标人现场办公室(盐城市城南新区纬十四路)察看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产地:福建),并根据样品及询价函要求提供拟供石材样品(产地:福建);拟供各种材质的材料样品一块,投标人提供的石材样品规格要求为: 300*300*25 样品;投标人应在样品光面左上角贴上标签,并正确标明品种、产地、名称;投标人应将石材样品密封,在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等具体信息。样品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样品提交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职教园区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现场办公室;联系人:董荣超,联系电话:18951553208。只有投标样品通过招标人审查并取得《样品认可书》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不论中标与否,涉及样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六、询价函的澄清 1、疑问送达时间:2013年7月23日12:00前 2、答疑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7月23日18:00前 3、答疑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南路69号五星村部南大院西二楼,联系电话:0515-89807568)或自行登陆“盐城机电招投标网”查看。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三楼开标一室)。 八、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请各投标人务必在上述询价时间前携带下列资料到上述地点参加询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见附件)和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到场需提供);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需提供); 2、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附后,不得缺、漏项); 3、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4、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商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招标人签发的“样品认可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产品有关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格证及公司其它资料等材料复印件; 7、类近供货合同业绩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证书原件外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本询价函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并按要求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务必在上述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上述询价地点。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九、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收款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材料及施工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及合同价款(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是指中标人负责为完成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石材的采购、供货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等所有因素后进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组成包含(但不限于)石材的采购、(倒角、磨边、抽槽)等加工费、供货(含包装费、运输及保险费、送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资等)、验货及其他伴随服务(主要包括售后、提供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等)、入场招标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苏价服[2000]344号、苏价服[2003]4号及盐政办发[2010]9号文件规定收取)、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且投标报价应为提供所采购石材送到工地并开具材料发票的含税价格。 十一、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产品的技术要求 (1)材料标准、规范: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条例及规范。投标人应根据规范的技术要求,结合建筑使用功能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投标人需详细列出所报货物的产地、数量、规格尺寸、单价、总价等。 (2)投标人在货物供货时要充分考虑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若因货物原因造成不能通过验收,供货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招标人对中标人进场材料按国家规定取样送检,如检测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国家标准或投标样品标准的,或低于其投标承诺的技术参数指标的,则视为进场材料质量不合格,除无条件退场外,还须承担检测费、误工费等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 (4)如本技术要求与清单如与设计要求、规范有出入的或不齐全的,均以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为准。 2、产品的质量保证 (1)所供应的石材的名称、品种、规格、颜色、等级、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必须与本询价函的要求一致,并要求提供招标人指定的当地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石材进场前由招标人、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必须随货同行。中标人承诺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有关部门抽检,若现场抽检不合格,除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外,不合格石材中标人必须无偿退换,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对中标人处以10000元的扣款。 (2)中标人应确保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到施工现场,所供应的石材按照招标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和要求堆放,如未能按照招标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堆放的石材不予签收,由于中标人未能及时供货或未能按要求堆放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对中标人处以5000元的扣款。 (3)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确保不影响工程验收。 (4)石材结算时必须提供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5)产品的质保期由投标人自行申报,但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 十二、付款方式 本次招标的石材按期全部送货到招标人项目工程现场指定地点,并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无利息)。 十三、结算方式 结算总价=∑各品种实际供货合格数量×该品种中标综合单价±合同约定的调整。 中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结算时实际供货合格数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签收的实际供货合格数量进行结算。 十四、定标原则 招标人在询价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首先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并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若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保留改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权利。 十五、其它 1、在质保年限内如出现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则中标人须立即更换至合格材料且不得影响盐城体育运动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中标人如有不配合招标人或对项目的施工进度造成影响的,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处以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的扣款。 3、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依法接受审计的义务。 4、本询价函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报价的申请人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18:00前,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南路69号五星村部南大院西二楼)处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招标控制价开标前三天在网上公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十六、购买文件不投标的约定 获取询价函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询价函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八、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投标办公室:0515-88197281 附: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盐城体育运动学校 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董荣超 联系人: 秦一峰 联系电话:18951553208 联系电话:15161988322 |
报名期限: | 2013/7/17至 2013/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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