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8681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宁夏 |
工程名称: |
宁夏吴忠市乃光湖公园金葫如意雕塑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乃光湖公园金葫如意雕塑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发[2013]42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雕塑基础及雕塑钢骨架制作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乃光湖公园 建设规模:雕塑的尺寸为19米高,下宽约13米,厚度约6米。雕塑基座高0.6米。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3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外地企业需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进宁备案登记)原件扫描文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3日在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吴忠市利宁北街28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俱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 地 址:吴忠市利宁北街28号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春海 联系人:鱼平、马晓丹 电 话:18095395401 电 话:0953-2013553 传 真: 传 真:0953-201355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sjjwz@163.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报名期限: | 2013/7/19至 2013/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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