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94298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颍泉区农委采购太阳能杀虫灯公开询价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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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2013年7月26日下午15: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需密封)。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给用户方验收使用(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6、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需求:
备注: 1、投标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或供应所招标产品的资质及能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规。 2、被询价供应商制作报价函时,必须提供和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书面资料(产品彩页)、产品检测报告,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型号,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5、以上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质量标准,质保期不少于二年。 6、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达不到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一切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元整。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五、项目联系人:朱蕾、李莉,联系电话:0558-2618530(传真)、2618507,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财政局一楼东(安徽阜阳工业园内),邮编:2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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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7/23至 2013/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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