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0720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保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音乐喷泉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保发改投资【2011】5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保定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音乐喷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保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音乐喷泉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七一东路高速引线南侧(原市看守所)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接到甲方开工指令后30日内竣工 招标范围:保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音乐喷泉工程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颁发的喷泉等级证书甲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兴冀窗口(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要求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公安局 地 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邮 编: 071000 联系人:刘胜利 电 话: 0312-3063366 传 真: 0312-3063366 开户行:中国银行高开区支行 账 号:37501357328095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 071000 联 系 人: 薛征、张帅 电 话: 0312—5075329 传 真: 0312--5075329 开 户 行: 保定中行北城支行 账 号: 100148024741 |
报名期限: | 2013/7/25至 2013/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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