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生产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
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LED路灯产品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灯杆部分需提供通过地市级(含)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LED道路照明灯具类产品CQC认证证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LED道路照明灯具类产品UL或CE认证证书。
6、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业绩。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以上的LED路灯供采购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29日14时至2013年8月5日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崂山区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LED路灯产品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灯杆部分需提供通过地市级(含)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具有LED道路照明灯具类产品CQC、UL和CE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各一份(中英文皆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个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7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招标人将于 2013年8月6日17时前通知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不按时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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