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17295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上海 |
工程名称: |
上海关于闸北区景观灯光养护维修的询价采购信息公告 |
工程简介: |
主题内容: 一、项目概况
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闸北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委托,对闸北区景观灯光养护维修进行询价采购。项目编号:zbzfcg13-10033(询) 二、报价人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常驻技术人员和抢修能力;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 5、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货物内容及数量 包件一:平改坡楼宇景观灯光 (大宁地区、中华新路、中兴路和火车站北广场) 包件二:不夜城地区楼宇景观灯光维护 四、领取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供应商详细页面); 4、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5、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报价单位需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领取文件的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7月31日-2013年8月6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4: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秣陵路80号403室)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文件。 六、文件的递交 对上述采购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8月12日(周一)上午11:00(北京时间)以前向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中心将于报价截止前1小时开始收取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内容: 1、有关证明文件包括:⑴营业执照复印件;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⑷照明资质或机电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⑸业绩[以合同为准];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的供应商页面(详细基本情况页面);⑺本单位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⑻其他有关证明;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针对本次维护的方案、提供维护清单、维护设备详细配置等。 3、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质保期的时间、保修的内容、应急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的承诺。 4、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并写清总价。 5、维护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上述所有文件夹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如成交公供应商实际供货产品与报价产品不一致,送货安装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七、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及系统配置更为科学、合理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他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八、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秣陵路80号403室
联系电话:63805390-7925(FAX:转7924) 联系人:李晴 闸北区户外灯光广告管理所:秣陵路100号1511室
联系电话:13482881940 联系人:丁琪彬 上海市闸北区政府采购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3/7/31至 201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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