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迪荡新城梅龙湖电影公园雕塑项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高新经贸[201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 100 %。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雕塑单体的数量、材质及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估算价:约9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单体小样制作、1:1泥塑大样、雕塑成品制作、安装及维养等(不包括底座的砼基础)。
2.4 工程类别: /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 /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雕塑,注册资金150万元及以上,企业或项目负责人2008年1月至今承建200万元及以上雕塑工程。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在 / 以后已向/ 备案(有效期内)。
3.3.2 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需要提交)。
3.3.3 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年度会员资格,未具有该会员资格的,需在投标报名前及时办妥临时会员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席位费)。
3.3.4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9 日至2013年 8 月 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拾陆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执行。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9月2日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6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地 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11号凌盛大厦五楼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陈 冲 联系 人: 蒋 红
电 话: 0575-88605997 电 话: 18906853539
招 标 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迪荡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8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