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51892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长丰县造甲乡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尊敬的投标人: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太阳能路灯,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价须知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长丰县造甲乡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 招标代理机构 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招标内容 7米高太阳能路灯94盏,预算价约42万元。(具体数量、参数见采购需求) 5 招标包数 一包 6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未被限制市场准入的 8 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整,须以 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提交。诚信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票据随询价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286001040009535 开 户 行:农行长丰支行 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投标单位公司账户。 9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密封提交 11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一式叁份; 2、不宜采用活页夹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长丰县造甲乡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在2013年8月 20日 9 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12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3年 8月20日 9:30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合肥北城招投标中心(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中奥花园11栋1楼)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 三 章 14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5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若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诚信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诚信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 招标代理交易服务费约定 本项目代理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该费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中心缴纳有关费用。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帐 号:286001040008008 开户行名称:农行长丰县支行 16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 2、报价应包括货物(及必要的配件辅材)、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及维保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17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款的95%,余款为质保金,期限贰年,每年等额无息返还。 18 质保期 贰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9 控制价 肆拾贰万元整(42万元) 20 其他 1、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照、证书、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应真实、有效、合法,否则后果自负; 2、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396135、62720129; 4、中心对询价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www.cfztb.gov.cn)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任何责任。 5、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二、采购需求 一、具体物品及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7米太阳能路灯 1、灯杆及太阳能板支架: 高度7米,灯杆材质为Q235钢材,上口径为80 mm,下口径为160 mm,壁厚≥3mm。光源距地面高度为:7米,支臂长1.5米。杆整体及支架整体采用热镀锌喷塑,塑层厚度≥75um,支架装于灯杆上。平均寿命20年以上。 2、太阳能板: 单块功率100W的单晶硅(或多晶硅)2块,转换效率≥16%,太阳能板设计寿命在25年以上。 参考品牌为尚德、赛维LDK、天合光能、茂迪、阿特斯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它品牌。 3、蓄电池: 12V容量200AH太阳能专用蓄电池,有地埋箱可将蓄电池深埋地下。平均寿命铅酸电池5年以上、胶体电池8年以上。 参考品牌为汇众、天能、圣能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 4、太阳能路灯头: 40W LED单灯头,单颗LED为1W,共40颗LED,光通量5200lm,色温:3200-3500K,LED灯珠采用回流焊技术,LED散热片厚度≥50mm,光源平均寿命大于50000小时,光衰小于3%,性能稳定。灯头为型材铝,内置高纯度反光杯,透光部位为安全钢化玻璃。灯具保护等级是IP65。 光源参考品牌为CREE、普瑞、晶圆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 5、智能控制器: 采用微处理器光控、时控于一体,有过充过放保护和防反接功能,防护等级IP65。 参考品牌:阳光电源、长远绿能、远方动力或相当于(优于)以上品牌的其他品牌。 6、路灯地脚规格:60cm*60cm*90cm,C25砼浇筑(含预埋螺栓)。 以上配置保持每天照明6-8小时,连续阴雨天保持正常照明4-6天。 盏 94 注:上述规格技术参数、品牌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推荐产品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质量要求: 所投产品须为质量合格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符合部颁标准,无部颁标准的,符合行业标准。 三、供货时间及地点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供货地点:长丰县造甲乡各村,即造甲、凤群、双河、六方、许圩、陈刘、宗旱、马塘、缪岗。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贰年。(从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2、质保期内,享受三包服务,产品维修的全部费用均免收;超过质保期的,只收取成本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 五、验收: 1、产品进场安装前,采购人随机抽取不少于2盏路灯,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送检,进行相关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才予以批量安装。送检样品及检测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
报名期限: | 2013/8/12至 2013/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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