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滨大道徐圩新区段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LYGX201212001
工程名称 连云港市海滨大道徐圩新区段
招标人名称 徐圩新区管委会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X20121200107 连云港市海滨大道徐圩段路灯采购及安装 公开招标 1300 2013/11/2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9月24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11月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3年12月3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9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9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总价约1300万元。 2、工程规模:海滨大道徐圩段长约20KM,沿线计划安装12.9米双臂路灯773套(高压钠灯),步道灯254套。 3、招标范围:12.9米双臂路灯773套,步道灯254套的灯具、灯杆、电缆采购及安装。 4、工期:供货及施工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60万); (二)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路灯生产企业,通过国家“CCC”认证的生产型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五)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七)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可承担。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行政章)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原件(本市投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查询); (八)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外省企业入省执行“ 连建管(2011)72号文” 须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备案或省内市外施工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 文须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备案; (十)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苏清欠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建工[2006]164号、苏建工【2006】542号、连建招【2009】277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等。 三、资格审查所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进市投标须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或省内市外施工企业进市投标须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8)外市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的证明(本市投标单位由招标代理公司代为查询); (9)国家"CCC"认证证书. 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样均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除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本工程执行苏建工(2006)164号文、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4、外市企业入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必须保证中标后在连云港市注册分公司,并在连缴纳有关税收。 五、报名所需资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拟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资审文件(资审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节假日、公休日无休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前可与代理公司经办人联系确认。)。 六、其他: 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第十八条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本项目要求投标的项目经理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开标时提供身份证及建造师证原件,在评标环节进行陈述及答辩。 3、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一、投标报价(70分);二、投标报价合理性(4分,扣分项);三、施工组织设计(20分,含项目经理答辩);四、产品科技先进性,需提供样品(3分);五、奖项(2分);六、类似业绩(5分);八、信誉(2分,扣分项)。4、本工程付款方式为:安装工程结束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合格审计价款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支付。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徐圩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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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北路199号三禾城中城34号楼A座501室
联系人 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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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8-85458276、18961311850
邮编
E-mail 79677775@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3年9月24日至 201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9月24日至 201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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