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6621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关于南丰县教育局汉白玉雕塑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关于南丰县教育局汉白玉雕塑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FZZD2013-NFXJ363 二、设备采购预算与技术要求: 2.1、采购预算40000元 2.2、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 单价 投标 总价 1 雷锋 头像(胸章):高 1 2 孔子 头像(胸章):高 1 3 曾巩 头像(胸章):高 1 4 祖冲之 头像(胸章):高 1 5 钱学森 头像(胸章):高 1 6 爱迪生 头像(胸章):高 1 7 赵醒侬 头像(胸章):高 1 8 爱因斯坦 头像(胸章):高 1 注:1、大理石底座面板需雕刻名人姓名、简历。 2、全部货物必须在 合计 三、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a、询价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报价表必须合计总报价并包含投标人的签字、盖章、电话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相关资料(投标单位所投项目需在其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派人在 b、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c、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运费、装卸、安装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d、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未按要求的期限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开标及评标标准 招标方将严格按要求,依据本次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最低报价成交。 五、投标保证金 询价开标时,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00元人民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成交人保证金对成交结果无疑义后当场退回。确定预成交单位后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出具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单后3日内退回。 六、供货期:宣布成交后当天领取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合同签订后在2013年10月20日内交付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 七、采购单位:南丰县教育局 八、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794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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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9/29至 201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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