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堡镇廉政人口法制文化广场景观小品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堡镇廉政人口法制文化广场景观小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锻压机器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法制文化广场景观小品制作、安装、维护标段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法制文化广场景观小品制作、安装、维护
(2)计划供货日期: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60天内安装结束
(3)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必要时邀请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合同估算价(万元)
HAX20130927104413282
详见第四章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2009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个或2个以上】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009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个或2个以上;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6)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3)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4)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09月30日到2013年10月15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5日09: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元整。 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行评审。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评分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9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财务状况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2009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2个或2个以上
企业信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详见须知
工期
详见须知
工程质量
详见须知
投标有效期
详见须知
投标保证金
详见须知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合同 2.2详细评审标准 本工程控制价为60万元。本工程采用竞争性发包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锻压机器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杨华
联系人:肖建华
电 话:15862737028
电 话:0513-8181957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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