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颁发的膜结构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膜结构工程承包贰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原件、以及法拉利702T2膜材、德国杜肯B6951膜材的技术参数资料,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投标箱,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3.承包方式:双包。
4.货款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5.现场考察地点:海门市公安局(联系电话:周主任:13951332887)
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标书可能有一定误差,但不再另行增加总价,请实地考察。如实际工程量跟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须在投标单价中调整。决算时只调整暂定价,与暂定价相关联的税收、管理费等均不再调整。现场考察须在开标前完成,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的所有后果必须自负。
6.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上午9:30。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登记,登记时须交纳200元工本费,同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7.中标人中标后须缴纳合同履约金人民币10000.00元。
8.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9.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税金、管理费、脚手架等一切费用。本报价单以总价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报价如有缺项,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膜结构车棚工程最高单位限价395元/平方米。
10.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1.本工程必须于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如不能按时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将没收合同履约金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2.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13.其它事项:
①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责任;
②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管,不得野蛮施工,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经发包方方检验认可;
③施工中所需设施设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④不得损坏单位财物,要遵守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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