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0048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LED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LED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公告内容 根据粤府函〔2012〕113号文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珠三角地区)责任书》的相关要求的批准,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现对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LED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节能改造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LED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020-876194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基建管理处 投诉电话:020-38180280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负责项目所有资金投入及灯具的改造,对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货物采购、安装实施、安全等全过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的节能服务期内,负责灯具质保、灯具更换所需的备品备件。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招标人归档,项目合同期满后,将本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移交给招标人使用,全部设备设施归项目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在项目合同期满前,提供节能服务期内最后两年必需的备品备件。中标人将根据合同规定方式获得投资回报。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最高服务年限: 4.1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4.2对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约2784盏(其中隧道灯2723盏、路灯61盏)具备改造条件的高压钠灯和金卤灯在 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LED隧道灯和LED路灯更换改造,2013年12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4.3最高服务年限为节能改造服务合作期最多8年。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 六、资金来源:灯具更换及服务期内相关服务的资金由节能改造服务单位自筹;返还回报的资金由财政资金拨款(在节省的电费中按投标节省电费分成比例及合同约定拨款)。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 10 月 28 日至2013年 11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6:00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颁发的节能服务资质,或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内的企业(主要节能业务及技术产品内容必须包括LED照明产品); 4.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5. 对本身无灯具生产能力的节能改造服务商,应确定LED灯具生产厂家作为供应商,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或合同。 6.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允许将安装工程分包给具有上述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分包协议书和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7.投标人或投标人供应商的 LED灯具应满足广东省LED隧道灯和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的要求,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8. 投标人或投标人供应商2009年1月至今没有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为不合格LED灯具或光源及其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办理好企业IC卡(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十一、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761945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8号 。 |
报名期限: | 2013/10/22至 201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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