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100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吉首市峒河七桥及沿河景观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吉首市峒河七桥及沿河景观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峒河七桥及沿河景观照明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招 标 编 号:ZPGZ2013-025 政府采购编号:JSZC2013-029 三、项目技术咨询人: 杨再瑜 电话: 13974370808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LED庭院灯、LED壁灯、LED灯笼、LED投光灯、LED洗墙灯、LED射灯、LED水底灯、LED瓦楞灯、灯杆、电缆、配(控)电箱、土建基础、接地系统及整体工程施工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相关说明: 报价(投标)方可对本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但不得将采购内容拆开报价(投标),否则,报价(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2013年度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投标设备内容相符)。 2、具有2013年度年检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具有2013年度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LED照明灯具、通用灯具具有有效的生产、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9001-2000标准); 5、投标产品功率在30W以上LED灯型须具有国家灯具质量检测报告; 6、具有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7、近三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报名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不需授权书,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报名单位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不符合上述要求、资料提供不全、复印件与报名人提供的原件不一致或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4日起至2013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首市文艺路24号正平招标公司二楼(人保财险院内)。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2013年11月25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 吉首市政大楼 技术咨询人:杨再瑜 电话: 13974370808 九、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首市文艺路24号(人保财险院内) 联系人: 符君莲 向红丽 电话: 0743-8735588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吉首分行人民北路支行 户 名: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591161396256 |
报名期限: | 2013/11/4至 201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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