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171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台前县吴坝镇东桥社区广场不锈钢雕塑工程招标文件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TQCG[2013]23号 台前县委农办 现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台前县吴坝镇东桥社区广场不锈钢雕塑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雕塑高10米,304不锈钢板制作,雕塑四周底座面积长20米*宽20米*高1米,雕塑底座面积3米*3米*高2米。用料:大理石320方、混凝土30方、砖25000块、大理石钢架30平米、土方260方、路边石60米。 投标时提供不锈钢雕塑成品图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合格的投标者条件 为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投标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护栏生产厂或其指定代理商。 2 、对投标者的要求 (1)投标者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按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者自己负责。 3 、投标者必须准备下列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 投标者地址、开户银行、帐号、联系人; (2) 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 (3)第2条要求的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4) 企业简况及生产情况介绍;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资质证明。 以上第(2)(3)项应出具原件,否则视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有两轮报价机会,现场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2.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除主材费用外,还应包括材料加工费、运送至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及异型、边型材料现场加工、安装费、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相关交易费及国家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17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 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 (1)法人证书或其授权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表;(表格附后) (5)诚信投标承诺书; (6)服务承诺书; (7)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内容必须按顺序装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全部打印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并包括“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内容。 5. 投标书格式和签字 (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附件附在正文之后,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2)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并经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写必须工整清楚,不得涂改,个别修改处必须有委托代表人签字; (3)表述不清楚,字迹潦草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 招标文件的发售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按要求缴纳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发售时间: 2013年11月13日前。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收件人 收件人:中共台前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邵向阳 电 话:13839342310 邮 箱:tqxwnb@163.com 时 间: 2013年11月15 日15时00分 地 点:中共台前县委农办工作办公室(858室)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递交时间递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 2013 年11 月15 日 15时00分 地 点:中共台前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委综合楼858室) 9.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价法。评委通过审阅标书及对投标单位代表质询,对有效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质量、性能、报价、质量、工期(供货时间)、施工组织、业绩、售后服务、投标单位信誉及承诺等因素审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在2013年11月15日12:00前必须交纳完毕。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无息退还。 四、 监督单位及电话 台前县监察局:0393-2227069 台前县政府采购办:0393-2211221 |
报名期限: | 2013/11/7至 201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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