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380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台前县将军渡黄河游览区石雕石刻长廊项目设计、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台前县将军渡黄河游览区石雕石刻长廊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前县将军渡纪念馆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依法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长廊长约100米。 2建设地点:台前县将军渡黄河游览区。 3总投资:约116万元。 4招标范围: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工作,最终以设计任务书或施工图为准。 5、工期要求:共计10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独立法人。 2、具有石料加工相关营业资格的企业。 3、外省企业须按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豫备案,并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入豫备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在台前县住建局515房间,办理报名各项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须知: 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通过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仅限外省企业); 注:报名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必须本人到场,并出示以上报名时携带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前县将军渡纪念馆管理所 联 系 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13938332998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18517869 |
报名期限: | 2013/11/14至 2013/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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