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633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南门大桥南桥头改造工程雕塑搬迁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门大桥南桥头改造工程雕塑搬迁 遴选公告 [被屏蔽广告] 1.遴选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门大桥南桥头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发【2013】3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岸东区。 2.2、建设规模:拆除搬迁、恢复9个雕塑,工程费用约29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30日内完成拆除搬离所有雕塑,且不影响南门桥南桥头改造工程施工。 2.4、遴选范围:拆除、搬迁、恢复南门大桥南桥头改造工程“三江魂”雕塑和三江路沿线8个雕塑。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遴选参选人要求:1、独立法人;2、从事雕塑艺术品设计、制作相关经营范围或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取得城市雕塑制作资格证书或城市雕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作施工能力。 3.3 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3年 11月 22 日至2013年 11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办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遴选文件(施工方提供):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营业执照中有雕塑艺术品,设计制作的经营的除外); 4.2 遴选人不提供邮购遴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遴选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 邮 编: 6440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1-2379624 传 真: 0831-2379606 |
报名期限: | 2013/11/22至 2013/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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