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834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宣州区教体局2013年全民健身广场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器材询价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宣州区教体局2013年全民健身广场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体育器材询价采购公告(130) 采购项目编号:XZC2013-130 本中心受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背景 根据省体育局“万千百”农村体育行动计划,宣州区2013年建设了2个省级乡镇全民健身广场,5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全民健身广场项目配置一副标准地埋式篮球架和四个地埋式小篮板架,五张室外乒乓球桌,一套健身路径(含高低单杠、双杠、肋木架、三位扭腰器、太空漫步机、角力器、仰卧起坐板、太极揉推器、健骑机、跷跷板、腰背按摩器、三位压腿器等12件器材);每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配置一副标准地埋式篮球架和两张室外乒乓球桌。 二、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及以下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1.3、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1.4、参与本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严重违约记录。; 三、招标范围: 地埋式篮球架7副、地埋式小篮板架8个、室外乒乓球台20张、3套健身路径。 所有体育器材的采购供应及调试安装,详见附后技术参数。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包,在2013年12月8日17时前(到账时间)必须汇至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不接受现金,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XZC2013-130)。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银行帐号:12-070101040016918 2、本中心将拒绝询价时间截止时保证金未到账的供应商报价函。 五、询价投标函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企业资质文件证明材料; 2、最近两年企业业绩,拟设物业管理服务站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 3、对本项目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与组织,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等); 4、服务承诺(必须明确承诺全部响应本招标书) 5、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 2份投标书( 1 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书需打印装订成册。投标书的正副本均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用包装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我中心不接受零散件投标,如投标书为零散件或未密封,将拒绝对其投标书。 6.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六、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原件) (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产品制造厂家具有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制造厂家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制造厂家具有ISO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产品制造厂家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定点检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定标原则 七、其他投标须知: 1、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95%,预留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单位免费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4、商检、计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交货地点:双桥办事处、沈村镇全民健身广场项目点;黄渡乡杨林村、向阳镇夏渡村、寒亭镇天门村、水阳惠民村、水东碧山村农民体育建设工程项目点;新田镇山岭村一套健身路径。 6、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安装完成。 7、售后服务: 7.1、质保期:篮球架和乒乓球桌质保四年;室外健身路径常耗零件质保一年、主框架等质保四年,器材终身负责维修,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自付。 7.2、维修响应时间、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两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 7.3、免费在篮球架立柱正面及室外乒乓球侧面喷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字样,在篮球板正面及乒乓球侧面喷印“中国体育彩票捐赠”字样及“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八、定标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全面响应招标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候选人(最高控制价:16万元)。确定后由招投标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2日内至采购单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双方无特殊原因均不得拒绝签订合同。 九、其他 1、在递交投标书前一天,请关注本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及采购方签字确认后至我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日内无息自动退还。 3、供应商报价函送达时间:2013年12月9日15时。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梅溪路302号)五楼第二开标厅。 4、本中心收取中标价0.2%的中标费用。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 0563-3019253 传真:0563-3017750 |
报名期限: | 2013/12/3至 201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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