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0353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周边广场主题雕塑采购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82013050157 重要材料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FXJY.C.010 一、阜新市清河门区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现对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府周边广场主题雕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招标人通过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采购合同的款项。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清河门区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三、招标项目的主要规格型号和数量:雕塑主题为“集祥”,主体高12米,主体结构采用钢骨架,树干主体、鸽子造型及树枝连接件表面材质为不锈钢板外喷红色氟碳漆,鸽子数量暂定为365只,后期制作根据雕塑整体效果鸽子数量按实际发生为准。 四、交货日期: 2014年1月10日——2014年2月10日。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六、招标范围:雕塑的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七、投标人资格: 供货方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时30分。 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凡对本项目感兴趣且满足第六条规定的投标人,需先到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再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以上资料除第(4)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二、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日9时30分。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久伟车用燃气CHG加气站对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久伟车用燃气CHG加气站对过)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 十五、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阜新市清河门区住房和城市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诚物业三楼 联系人:李易展 电话:0418-2782308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18-2926961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3年12月10日 |
报名期限: | 2013/12/10至 20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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