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0843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建瓯城区道路改造(二期)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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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城区道路改造(二期)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招标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建瓯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招标人要求中标企业按投标文件确定的《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建立工程项目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项目本工程中标后必须专职驻工地,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瓯市人民路(水南桥头至建行环岛) ; 2.2. 工程建设规模:景观灯46盏;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期要求:总工期:15日历天(人民路东侧待具备安装条件时起算,以建设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必须按要求完成采购并将路灯运至具备安装条件路段的合理地点,5天内完成安装。因人民路东侧电力下地未完成,此方向18盏路灯(以现场勘测为准)可能因原有架空杆线未移除而无法安装,中标人要充分考虑现场因素,合理安排路灯进场,建设单位不考虑任何进出场费用,待东侧电力下地具备安装条件后,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7日内完成安装。 2.4.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2.6.3.监理单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所采购的路灯必须提供路灯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以及要求品牌对应制造厂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17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南平市三元路112号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办法,最高控制价:460000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转帐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1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月 24日下午 3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一所对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建瓯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jo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平区三元路112号三楼 电 话: 0599-8832363 传 真: 0599-8832363 联系人: 杨先生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5 0101 0400 29585
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建瓯一所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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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12/12至 2013/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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