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2754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山东 |
工程名称: |
山东邹城市2014年城区主干道春节景观灯饰采购项目(B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2014年城区主干道春节景观灯饰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邹城市2014年城区主干道春节景观灯饰采购项目,包括岗山路、太平路、峄山路、平阳路、普阳山路、护驾山路、燕京大道七条城区重点道路两侧部分路灯杆安装造型灯饰共计1000套。 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A包 “中国结” 套 255 LED灯杆造型灯,峄山路两侧部分灯杆安装。 B包 “如花似锦” 套 333 LED灯杆造型灯,燕京大道两侧部分灯杆安装。 C包 “红灯笼” 套 177 LED灯杆造型灯,太平路两侧部分灯杆安装。 “喜临门” 套 119 LED灯杆造型灯,岗山路、护驾山路两侧部分灯杆安装。 “红红火火” 套 116 LED灯杆造型灯,平阳路、普阳山路两侧部分灯杆安装。 投标单位可对以上三个包进行投标,并允许一个投标单位同时中多个包,所采购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 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供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能力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其经销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所报货物若国家规定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原件或盖公章复印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附件点击下载(随后上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法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开标,之后投标人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邹城市岗山路1359号 地址: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50011 联系人: 宋鹏 联系人: 曹丽娜、陈继文、潘爱成 电 话: 0537-5262061 电 话: 15563144048 传 真: 传 真: 0537-51110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563144048@163.com |
报名期限: | 2013/12/20至 20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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