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289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河南中烟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外墙石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部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部的委托,就河南中烟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外墙石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外墙石材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郑州市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区; 1.3.标段划分:单一标段 1.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 规模:60000平方 1.6 招标范围:联合工房外墙石材采购、加工、制作及后续服务 1.7 供货期:50天 1.8 质保期:二年 1.9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 1.10 交货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1.11招标控制价:开标7天前公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2.报名企业需具备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伍仟万元人民币; 2.4. 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单个项目石材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的合同原件证明(年份要求2010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 2.5. 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10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2.6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3.2. 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业绩合同原件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需留原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四.廉洁资格审查 4.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单位须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要求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503房间(郑州市科学大道与石楠路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北)进行廉洁资格审查,并须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程投标人廉洁资格审查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复印件。 4.2廉洁资格审查表电子版报名时请向代理公司联系索取。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飞机工业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郑州和新郑卷烟厂联合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9320587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王天元、刘丹 电 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件:xingdazx@163.com |
报名期限: | 2013/12/20至 201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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