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材招标> 江苏中国白酒之都及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项目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37172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中国白酒之都及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项目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SQ2013121847002
工程名称中国白酒之都及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项目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3年12月3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1月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霸王举鼎雕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规划局的中国白酒之都及霸王举鼎雕塑设计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宿迁被称为江苏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之一,也是江苏乃至全国范围内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白酒核心产地之一,为充分展示宿迁人民热情好客的开放情怀和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开展以“中国白酒之都”为主题的雕塑设计和制作招标;为展示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形象,体现宿迁人民不惧挑战、勇于担当的精神内涵,经市政府同意,重新设计和制作“霸王举鼎”雕塑。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1.2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宿迁市规划局组织的方案审查,雕塑成果须满足深化设计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3设计周期: 201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深化设计、2014年5月完成雕塑制作并安放到位。
1.4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付费次序付费比例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20%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15%完成放样泥稿,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50%雕塑成品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
最后一次付费15%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

1.5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中国白酒之都雕塑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雕塑制作及后续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标段: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雕塑制作及后续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只确定设计单位,招标人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审批后,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雕塑制作单位。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同时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且均可同时在两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拟选派的项目设计制作总负责人应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4.2项目设计制作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承担过省辖市及以上城市雕塑作品设计制作。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制作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3年7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企业及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1月8日下午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持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大厅江苏天园窗口购取招标文件及相应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踏勘现场及召开预备会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4年1月10日15:00整;集中地点:宿迁市城市展览馆;交通工具自备,不按时参加的,不另行组织,后果自负。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0、11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规划局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1806室
联系人:王聃
电话:0527-843872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周芸
传真:0527-88101230 电话:0527-88100232
邮编:223800
E-mail:sq-ty@163.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霸王举鼎雕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规划局的中国白酒之都及霸王举鼎雕塑设计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宿迁被称为江苏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之一,也是江苏乃至全国范围内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白酒核心产地之一,为充分展示宿迁人民热情好客的开放情怀和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开展以“中国白酒之都”为主题的雕塑设计和制作招标;为展示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形象,体现宿迁人民不惧挑战、勇于担当的精神内涵,经市政府同意,重新设计和制作“霸王举鼎”雕塑。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1.2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宿迁市规划局组织的方案审查,雕塑成果须满足深化设计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3设计周期: 2014年2月底前完成方案深化设计、2014年5月完成雕塑制作并安放到位。
1.4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付费次序付费比例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20%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15%完成放样泥稿,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费50%雕塑成品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
最后一次付费15%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

1.5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中国白酒之都雕塑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雕塑制作及后续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标段:霸王举鼎雕塑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雕塑制作及后续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本次招标只确定设计单位,招标人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报经领导审批后,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雕塑制作单位。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同时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且均可同时在两标段上中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拟选派的项目设计制作总负责人应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4.2项目设计制作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承担过省辖市及以上城市雕塑作品设计制作。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制作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3年7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企业及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5.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4年1月8日下午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持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大厅江苏天园窗口购取招标文件及相应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踏勘现场及召开预备会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4年1月10日15:00整;集中地点:宿迁市城市展览馆;交通工具自备,不按时参加的,不另行组织,后果自负。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月2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0、11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规划局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1806室
联系人:王聃
电话:0527-843872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周芸
传真:0527-88101230 电话:0527-88100232
邮编:223800
E-mail:sq-ty@163.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期限: 2013/12/3120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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