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黄县政府采购办批复,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受宜黄县林业局的委托,就其采购百鹭洲公园雕塑创意及制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人:宜黄县林业局。
采购项目编号:YH2013-398。
工程名称:百鹭洲公园雕塑创意及制作项目。
工程地点:坐落在宜黄县六里大桥南面百鹭洲公园内。
项目范围:彩色不锈钢景观雕塑创作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
(2)雕塑创意设计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雕塑主题,设计能代表宜黄县良好的生态环境,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日新月异的发展,体现公园文体品味和具有非凡的艺术抽象创意理念、创新能力及艺术感染力强的抽象型雕塑,雕塑作品具有国内外唯一性。要求提供附加设计说明的效果图一张。
(3)项目内容:新建雕塑必须在2014年1月15日前竣工。
雕塑规格:高10米,宽8米,厚0.5米。
结构材质:雕塑为钢结构,不锈钢板材厚度为2.5mm,面饰外表喷汽车漆。
数量:1座
注: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应保证产品是是具有创意的,符合招标单位的要求,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不可剽窃其它人的创意和作品,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必须是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国雕塑家学会会员。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须交纳10000元保证金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收款单位:宜黄县财政局促进发展资金专户(采购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黄县支行,帐号:14-051101040004545。开标时凭银行进帐单原件或携带10000元现金(现金需用信封密封好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参加投标。
(2)落选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现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4.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成交原则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5.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包括成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6.询价响应文件:
(1)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⑤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⑥法人代表的中国雕塑家学会会员资格证⑦承诺书⑧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同时在开标时提供①②③④⑤⑥原件)
注:1.投标人需按以上要求提供询价响应文件1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价包括成品、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7.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1月7日下午15 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询价时间: 2014 年 1月7 日下午15 时00 分。
(3)询价地点: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黄县林业局
联 系 人:邹来福18970407733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尔骥15507948881
(一)承诺书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对于贵方询价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我方已认真阅读询价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货物采购作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报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如有违约行为,同意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售后服务:自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的质保期。产品严格按照厂家实行三包服务。
2、交货期:双方另行约定。
3、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安装后的第二天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工程款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再付清。
以上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处理、处罚。
售后服务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章):
法定代人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二)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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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章):
法定代人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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