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CG2013TP36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可卸式垃圾箱及果皮箱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玉溪市集中采购机构操作暂行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进行集中统一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具备相应供货及履约能力和在云南省内有常驻维护机构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采购活动由澄江县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一、项目编号:CJCG2013TP36二、项目名称: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可卸式垃圾箱及果皮箱采购与安装项目三、采购采购内容和数量: A包:车厢可卸式垃圾车4辆; B包:可卸式垃圾箱30个,果皮箱60个。 四、工期:双方签定合同后15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须是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且年审有效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经年检合格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中标供应商交货时须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及车辆一致性合格证书原件。 1.4具有必要的生产施工和技术产品设施,必要的组织、检验能力,安装能力以及完善的业务控制程序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合同履行记录;货物和服务具有竞争能力,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环境、安全标准,售后服务良好。 1.5投标人为区域代理商的,还须提供该品牌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区域代理授权协议文件和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内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展厅、经营门店等,能提供本项目日常服务和技术支持。 1.6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在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和供货。 1.7 2010年-2012年省级以上(含省级)质检部门对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进行产品检测的质检报告。 1.8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随机抽样检测,若成品和标书及样品不一致,取消中标资格。 1.9投标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0若投标供应商为省外公司须提供在云南省范围内有常驻维护机构的书面证明文件。 1.11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七、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若需获取谈判文件请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传真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本中心将发送电子版自行打印谈判文件,或凭投标报名函到本中心领取。 八、接受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 接受报价文件的时间: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时—9:00时(北京时间),过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接受报价文件的地点:澄江县凤翔路北 14号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号开标室 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密封递交。九、谈判的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地点:澄江县凤翔路北 14号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按谈判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出席谈判会议。 十、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并准备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三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招标单位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相关联系方式: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澄江县凤翔路北 14号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邮编:652500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877-6919808 6918808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8日 |